序号 |
反馈单位 |
反馈意见 |
是否采纳 |
未采纳原因 |
1 |
市科技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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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市经信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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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市民政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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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市人社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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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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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市生态环境局 |
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。推进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,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。推进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建设,构建完善的健康城乡环境应急体系,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,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、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,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、道路交通伤害、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。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载体,向公众宣传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,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,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。到2022年和2030年,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,并持续改善。 |
采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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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市农业农村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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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市应急管理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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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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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市扶贫开发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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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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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滁州日报社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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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滁州北站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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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市总工会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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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市残联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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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市科协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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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滁州高铁站 |
无意见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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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市教体局 |
第3条:实施全民健身行动。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。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,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,形成遍布城乡、规范有序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。着力构建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(镇、街道)、行政村(社区)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,提高体育场馆、体育设施运营管理水平,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,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。倡导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操、健步走、登山、趣味运动会等活动。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,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。到2022年和2030年,城乡居民达到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》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.86%和92.2%,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%以上和41%以上。第8条: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。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状况监测,开展近视综合防控试点。开展“师生健康中国健康”主题健康教育活动,推进健康校园建设。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,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。按照国家标准开齐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,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和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,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。建立赛制稳定、相互衔接、制度配套的市、县、校三级体育竞赛体系。开展常态化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监测工作。将体育纳入国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。到2022年,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%以上,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;到2030年,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%以上,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。 附件3任务分解表中,第8条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一栏中第1条: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≥70%”,应改为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≥50%”。 |
采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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